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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子你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没有了,应代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2 06:13:40 编辑:华为40 手机版

为什么古时候结婚要“拜天地”?

为什么古时候结婚要“拜天地”

结婚,是结为婚姻之好,男女成为夫妻;就是,结为亲缘也。“拜”,则表示恭敬的一种礼节。古之拜,惟拱手弯腰而已,如今之揖。后指屈膝顿首、两手着地或叩头及地为拜。古代结婚又有“拜时”,也就是古制婚姻的六礼,自纳采、问名至亲迎。若遇非常之时,急於嫁娶,也可临时变通。其制以纱縠蒙新妇首,至夫家,夫揭去蒙纱,因拜舅姑,便成夫妇,名为拜时,新妇称拜时妇。

而旧正规的传统婚礼(结婚)仪式,多存“三拜”首一的“拜天地”;天地,乃天空、大地。《荀子》.《天论》有:“星隊木鳴,国人皆恐… …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也就是说天地,即天地之间的世界。于是新婚男女,更有对天地变换莫测的敬畏之感。又因,旧时人们迷信请求“尽天年则全而寿”,避祸“另有世界地狱鬼魂之缠”。

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为何却要屠川?

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为何却要屠川

张献忠本也不想屠川,虽然八大王己是个恐怖名词,用来吓小孩。大西政权本就是流匪所建,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住行,全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还加四川本地的地痞流氓组织,摇黄十三家,此组织也只知淫杀抢掠,让川人苦不堪言。由于南明建立了,人心所向,加上李自成败亡,川人纷纷反抗。四川人性烈,杀了一批反抗的,却没起多大作用,各地再起义的烈火越烧越旺,这些四川人,简直是杀了一百,站起一千,前仆后继。

一旦那些从穷山大野里杀出来的武装攻向城市,城里的居民就迫不及侍的里应外合,群起攻杀守城的张献忠军,欢迎那些再起义的队伍。张献忠征战十余年,从未见过这样的百姓。在其他各处,百姓对他都是府首贴耳的,他恨川人"亡恩负义"。张献忠他以前残破一城,最长不过数月,而今他在四川据守时间如些之长,措施如此之烈,百姓们除了造反,起义,己经没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张献忠离川时,不甘心这样走,因为他太恨四川人了。张献忠决定屠川,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灭之,无使他人得″。张献忠的屠杀和抢掠还严重破坏了四川的农业生产,川人都逃的逃,死的死,停止耕种,导致在张统治后期和张死后四川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大饥荒,以至普通性人吃人,四川人口的大量锐减其实主要是这个原因。有人老叫张屠川是满清陷害的,看下江口沉银的文物吧!数年前在江口江底挖出超过2万件金银文物,有金钗、金首饰、金耳环、金戒指,金锭银锭,也有张献忠的大西政权铸造的金银,张献忠江口沉银宝藏终被证实。

数量庞大的金银首饰证明张献忠屠过川,不然这些女人的贴身之物怎么会到张手中,一个正常的政府怎么会去强抢女人的饰品。如果说清史的记载张献忠屠川不足以让人信服,那这些便是铁证。行军打仗需要庞大的军费开支,来源有两种:屯田开荒,安置百姓收取税赋。大肆劫掠,以战养战。张献忠选择了后者,劫掠来的首饰他甚至来不及熔铸成金锭银锭方便携带,便兵败如山倒,巨额财富也只能沉于江底。

孔子的后人中有没有出现彪炳千秋的人物?

为什么古时候结婚要“拜天地”

孔子的后人中有很多著名人物,在革命战争年代,孔子的后人中一些人挺身而出,为国家和民族浴血奋战,不怕流血牺牲,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做出了贡献,他们的功绩彪炳千秋,与日月长存。孔庆德(1911—2010),开国中将,山东省曲阜市人,孔子73代后裔。1927年参加国民革命军,1931年2月入红军,曾任红四方面军第10师30团3营8连连长等职,参加过黄安战役和第二、四次反“围剿”和长征。

抗战时期,曾任冀南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等职,参加过阳明堡、百团大战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2纵队4旅旅长,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0纵队副司令员、解放军第58军军长等职。参加了上党、邯郸、邓县、襄阳和进军大别山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河南省军区副司令员,武汉军区副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孔从洲(1906—1991),别名孔祥瀛,开国中将,陕西省西安市人。在军旅生涯中,曾任靖国军团长,国民革命军旅长、师长、副军长,西北民主联军军长,豫西军区副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特种兵纵队副司令员等职。参加过北伐战争,在西安事变中,他指挥所部解除南京国民党驻西安军、警、宪、特的武装,为活捉蒋介石、为国共合作和抗战做出重要贡献。

1946年5月,率部在河南巩县起义,失败后辗转登封、南阳、开封、荷泽等地,于1946年8月回到解放军怀抱。解放战争中,参加解放陕县、灵宝、卢化、陕南等战斗和渡江战役。新中国成立后,曾任西南军区炮兵司令员,炮兵工程学院院长,炮兵副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孔令甫(1913—1970),开国少将 ,河南镇平人。

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十五军团78师233团营长,军委骑兵团团长,绥蒙骑兵游击师司令员,八路军留守兵团骑兵团团长,骑兵旅副旅长,河南军区第二军分区副司令员,河南军区桐柏军分区司令员,皖西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皖北军区安庆军分区司令员等职。1948年夏,敌军对三分区进行疯狂扫荡,他率部突袭岳西县敌人的巢穴,很快将敌人打败,扫荡之敌回撤救巢。

他下令收兵,途中山洪暴发,经过几个小时急渡,部队脱离险境。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农建五师师长,志愿军铁道工程师师长,江西省军区副司令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孔俊彪(1917—2001),别名孔祥光,开国少将 ,福建省宁化县人。土地革命时期,曾任红五军团39团俱乐部主任,四方面,31军第91师政治部宣传科长等职。

参加过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抗战时期,曾任385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太行军区第8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等职,参加过百团大战、攻打沁阳、焦作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曾任华北军区第13纵队39旅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华北军区44旅政委,华北野战军第18兵团62军185师政治委员等职,参加过百团大战、临汾、晋中、太原等战役战斗。

吴三桂为什么要冲冠一怒为红颜?真的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吗?

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为何却要屠川

陈圆圆说:这个锅我可背不起。吴三桂当年做出降清的决定是基于复杂条件下对方博弈的结果,有其偶然性,更多的是必然。陈圆圆好看,也只是一女子,以吴三桂的身份地位,女人还不多的是,那些说吴三桂怒发冲冠为红颜的人,肯定不懂爱情。李自成进北京后,有意招降吴三桂,但是,后来李自成的手下抄了吴三桂的家,吴三桂在进京的路上看到了自家的仆人,得到这一消息,其实,吴三桂很可能也知道李自成在北京干的“追脏助饷”的行为,无论是于公于私,跟李自成干都没有好下场。

吴三桂撤回山海关,以观时局发展,李自成马上派兵来打吴三桂,这一下子就把吴三桂逼进了死角,要么降,要么死。然而这个时候,清军在多尔衮的带领下,动员完成,已经走在了进关内的路上了。吴三桂没有自立的成本,但是,吴三桂绝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李自成有绝对的实力,但是输在眼界,如果李自成不逼吴三桂,吴三桂未必会投降清军,正是李自成的急不可耐,造成了吴三桂投鼠忌器,直接倒向清军。

一开始吴三桂不是投降清军,而是邀清入关,一同剿灭农民军,这是吴三桂的美好想法,如果清军入关后,只是劫掠的话,劫掠完事回返回辽东,那么吴三桂再杀回关内,那绝对是郭子仪的存在,至于能不能取朱明代之,那是后话了。吴三桂还和多尔衮讲了划黄河南北分治的构想。多尔衮也答应他了。等多尔衮进北京时,由于农民军不堪一击,整个华北地区,如手到擒来,看准时机的多尔衮把福临接到北京登基,这时形势已经发生转变了,清朝已经开始准备一统天下了,上一个从辽东出发打倒两个政权的金国很可能再来一次,吴三桂积极转变思想,为清军服务,这才成为日后的平西王吴三桂。

所以,即使陈圆圆影响了吴三桂,但是能够决定吴三桂行为更是对于复杂政治军事环境下的求生存本能,人不会为了爱情连命都不要的,在明末动荡之际,稍有不慎,一命呜呼。不信,你看魏忠贤,袁崇焕,崇祯,卢象升,孙传庭,杨嗣昌这么多人,都是走错一步,一下子死了。谁活下来了,祖大寿,洪承畴,这是投降清军的,祖大寿是吴三桂他舅,洪承畴是吴三桂老领导。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您怎样理解这段话的文化内涵?

先很高兴来回答您提的问题。这句话出自:《论语·为政》原文: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注释:1、攻:攻击。有人将“攻”解释为“治”。不妥。2、异端:不正确的言论。另外、不同的一端。3、斯:代词,这。4、也已:这里用作语气词。译文:孔子说:“做事情过或不及,都是祸害啊!”这句话中的异端其实是指中庸的两端,一个是过,一个是不及。

对于异端不要闭目塞听,而是要去研究,知道了它的弊端在哪儿,就不容易去盲目听从。孔子讲究中庸,主张执两端而用其中,即不要偏执一端。要能容纳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意见,巧妙地结合事物的两端,尽可能找到平衡点,从中抓住事物的本质,这样才能辨识明了,避免偏执一端的毛病。比如我们在看电视、谈新闻时,叫自己的孩子去学习,我们自己做不到,却忘了我们自己是孩子的老师,凭自己的想象叫孩子自己看书学习,我们自己身不正,孩子学到的是什么?他们学到的就是身不正。

孩子从小就在这种坏的环境下成长,虽未看见后来的重大"逆反",其害早在那些电视与新闻谈论中形成了他的未来恶习,正所谓"攻乎异端,斯害也矣。"我们应该从事情本质来看待事情,在要求别人的同时,先自省自身是不是已经达到了标准,而不是站在至高点自说自话。综上所述,这是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不要走极端,只有在考虑了各个偏执的方向之后取其中道,才是适宜的事情。

康熙是清朝皇帝,朱元璋是明朝皇帝,为何康熙要给朱元璋下跪?

自《公羊》以“王者大一统”、“君子大居正”二语开端,尊王攘夷的学说逐渐成为中原王朝政治思想的主导。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如果不能被承认为正统,就无法获得充足的统治信心,驾驭时代的航向。整个清代,大一统远胜汉唐,然而关于正统之争,却为历代之最。历代争正统者都在士大夫学者之间,而清代顺、康、雍、乾亲自出面,不顾天子之尊,口诛笔伐,拼命为自己的王朝“洗白”。

早在清军刚刚入关时,多尔衮就说:“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为了寻求正统,清廷甚至为崇祯发丧,还博得吊民伐罪的美名。待“大业已定”,清廷就开始无所顾忌,暴露征服者的本来面目,实行“剃发”、“兼并田地”、“扬州十日”等倒行逆施的行为,迅速激发满汉隔阂。各地的反清运动风起云涌,持续多年的反抗斗争后,汉人虽屈从了征服,但征服者也意识到,当初那些“贴金面具”,有关得天下之正的承诺,在天下人心中,已经荡然无存。

“朱三太子案”“天地会”等地下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许多明朝的知识分子,他们心里根本不服从满清。以孔尚任为例,他的《桃花扇》推出了史可法和崇祯,批判降清知识分子,抒发家国之恨,勾起观众思念故国之感。在这个背景下,康熙参拜明孝陵,就显得非常合理了。第一,在很多人心中,明朝才是正统,大清只是外来蛮夷。康熙的参拜,表达出了对明朝的尊重,也是申明清朝延续了明朝的正统。

第二,将“贴金面具”戴到底。康熙是帝王,不管背后做什么,在台面上要展现出自己的大度、胸怀,借此收拢天下人心。第三,古人会跪天、地、君、亲、师,而帝王只需跪天地。朱元璋已经是汉族文化的一个符号,康熙对其下跪,就是向世人证明,他已经与文化融为一体了,满汉一家亲。于是,满汉之间就有了一个“公约数”——朱元璋。

看到康熙如此举动,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明朝遗留的知识分子,大多给康熙点赞,心悦诚服。时人记载了当时的情形:“垂白之首,含哺之氓,罔不感仰圣仁,至于流涕——《张文贞集》”不仅对朱元璋三跪九叩,康熙还亲自书写了“治隆唐宋”。这四个字的意思,表面夸奖了朱元璋可以比肩唐宗宋祖,其实还是在自夸,毕竟端掉大明的是大清。

康熙曾说过:“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治理天下在于收拾人心,只要天下人从内心找到对大清的认同感,江山就能稳固。康熙参拜明孝陵,是用一种“怀柔手段”,对天下汉人心的征服,对自己江山正统性的证明。事实上,不仅参拜明孝陵,康熙还开设过博学鸿儒科,设明史馆,这些行为大同小异,都是为了收买人心,以成其“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的理论依据。

同事喝酒想占我便宜,结果被我打掉两颗牙,事后要我赔3万该吗?

一次部门聚餐,邻桌一陌生男子仗着自己喝了几口,耍起了酒疯,跑过来想对女同事行不轨之事,女同事一脚下去,男子应声倒地,蜷着身子在地上打滚,疼得直喊娘,算是碰到硬茬了。女同事出生“武术之乡”娄底,祖上几代都会点拳脚,到她这里,自然也会两下子,身形高大但又不失匀称,满满的力量感,说话做事雷厉风行,虽说容貌姣好,却只敢教人垂涎,不敢对她有非分之想。

那日周五下班,部门十来号人一同来到一家提前预定好的湘菜馆,一一落座,开始点菜,老规矩,各人点一个自己爱吃的菜,待菜上齐,满满一桌子。因为是部门聚餐,没有什么大BOSS在,所以都没讲究那么多,随性而为,说说笑笑,你一杯我一杯,好不开心。整个大厅,就数我们这桌人最高调,旁桌的人时不时向我们投来嫌弃的目光,但见我们人多,也只好忍了。

正吃得尽兴呢,只见邻桌一男子,左手拿杯,右手握瓶,嘴巴一抽一抽地朝我们这桌走来,嘴里骂骂咧咧说一下我们听不懂的话,没走两步,脚突然被毯子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杯里的酒,瓶里的酒泼了一地,有一些还飞到了我那女同事的脸上,她这暴脾气,正要起身,还好被右侧的男同事给摁住了,依她的脾气,指不定干出什么事来。

见动手不成,嘴巴可不能便宜了他,转头就朝那男子来了一句:“有bing吧,没本事喝酒别喝,自己丢人还要祸害别人...!”话音刚落,男子倒还来劲了,“哎...,有意思,有意思...!”一阵狡黠的笑声后端起酒杯,一边倒酒一边朝我那女同事,眯着眼睛,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过来,来到跟前,端着酒杯就要往女同事嘴里喂,边喂边笑眯眯地说:“美女,哥请你喝一杯...!”说着就要将那张臭嘴往女同事脸上凑,手也没管住,手指头一松,杯子正好掉在女同事Xiong前,洒湿了一片。

这还得了,我那同事刚才的火还没处撒呢,你倒送上门来了,二话没说,啪的就是一巴掌,脑袋嗡嗡的,还没来得及找北呢,女同事接着又是一个侧身踢,那男子“哎哟”,应声就倒了地,双手护着下半身,脸色发白,疼得在地上直打转转。女同事仍没消气,还要上去踹两脚,旁边的男同事连忙拦住了,他们心里清楚,这么一下已经不轻了,不能再打了,再打就出大事了。

那一桌人见自己人倒地,一窝蜂地涌了过来,就要打J,因我们人多,他们也不敢一上来就动手,就这么一只对峙着,僵持着。也不知道是谁报了警,没多会就来了2个警察叔叔,警察把老板叫了过来,老板那会刚好不在现场,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于是赶紧叫来了在场的服务员。情况一了解,警察叔叔不偏不倚,先是批评教育我那女同事:“女孩子,脾气不要那么暴躁,他是有不对,但你也不能动手打他呀,再说动手就动手,别下狠手啊”,警察叔叔严肃中带点幽默,搞得现场笑声一片。

说完了女同事,警察随即蹲下来跟那男子讲:“老五,你这可不是头一回了啊,怎么就没见你涨点教训呢?听好了,这次可不比从前,这次是X骚扰,搞不好就定你个耍LM罪,事可就大了,怎么样了,不疼了就起来吧,地上也凉...!”话音一落,大厅又是一阵哄笑。男子见警察一来,本就心虚,又听警察这么一番好言相劝,心里更加没底了,慌乱着爬了起来,待站稳后,装出一副委屈样:“疼死我了,我要她赔2W块钱...!”警察知道他的底细,外号老五,这一代出了名的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好几次因寻衅滋事进过局子。

这次念他也是“受害”方,警察没打算对他怎么着,但见他得理不饶人,也就想吓唬他:“2万可以,但是人家要是告你耍流氓,那就不是2万块钱能解决的事情了,你看着办吧。”这话把老五怔住了,撇着眼睛没有说话,警察见他没了回应,随后就把他俩还有包括我在内的两三个同事,以及那服务员带回了派出所,说是做个笔录。据警察讲,还好那一脚不是太用力,没有伤着要害,缓过来就好了,否则,虽然我同事占理,但事情要是闹大了,也免不了要担责呀,多不好,以后注意点...,一顿批评教育之后,签了字就都回家了。

女汉子果然名不虚传,快言快语,雷厉风行,虽然打那以后也认为警察叔叔批评教育得对,但同时也一直认为,随便打人肯定不对,但那次出手并没错,碰到这样的人就应该给他涨点教训,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出手时就出手,何错之有?那么,对于同事的观点,大家怎么看?她该出手吗?内容原创,谢谢您的阅读!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何评价多尔衮说的“清之天下,取之于闯贼,而非取之于明朝”这句话?

清之天下,得闯王李自成之成全,取之于明朝,自誉为报明庭君父之仇,得国最正也,实乃搞笑。以今天的正史角度来看,明的确亡于李自成。但当时来看,明是亡于清的,李自成虽然被称之为农民起义者,其实跟流寇性质一般,他在北方流窜作战并没有建立什么根据地,到了崇祯十六年才彻底壮大起来,次年攻下了北京。而南方还在明庭控制之下,留都南京还有六部机构,所以说当时明庭国祚并没有彻底结束。

南方处于明庭控制之下,南京六部机构也选出了崇祯帝堂兄弟福王成为新皇帝,当时形成了四大势力:大顺、大西、满清、南明。而南明可以说是正统所在,本来操作好了,北伐复兴都有望,不好了也是东晋、南宋这样偏安一隅的小朝廷,成为正统所在。奈何明朝已经烂到根子里了,南明小朝廷也延续了明朝党争还有藩王之间内斗,使满清趁虚而入,完成了统一大业。

本来当时大顺、大西、满清、南明四大势力中南明最为正统,但是奈何南明不争气被满清灭了,没有固定疆域存在时间又短,不被正史所承认,满清就成为正统存在,所以正史中李自成攻进北京城就代表了明朝的灭亡。准确来说清之天下,皆因李自成成全,因为之前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太宗皇太极两代人都没有实现入关夙愿。如果没有李自成攻进北京城,满清趁虚而入的话,估计满清就是如宋之西夏一般的割据政权。

满清起于东北,而东北就是明朝的疆域,满清入关以后又灭了南明夺得了南方半壁江山,能不是取之于明朝?明朝虽然只是前期靠奴儿干都司直接统治当地,后期依靠羁縻的松散统治,但并不能代表东北不属于明朝。就好比清朝末年,东北成为日本与沙俄的实际控制范围,东北爆发第一次日俄战争时,清廷都只能选择中立,但依旧被认为东北还是属于清朝属于中国一般。

明朝之于东北也是这个道理。清廷之所以这样宣传自己,还不是为了正统为了名分,就好像明朝建立后朱元璋承认元朝正统一般。清朝这样宣传,不只是掩盖了身为明庭子民造反的事实,还把自己美化成为替人无私报仇的热心邻居隔壁老王,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只要脸皮厚,什么宣传都搞的出来!谢谢观看,更多精彩动动小手点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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