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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答辩应对好,答辩有什么意义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4 21:12:59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什么国内首创,填补空白之类的大话绝不要说,否则惹评委反感,拿问题怼你,那就被动了。第二,不要贬低其他学术观点论文中你采用了某种理论和方法,为了显示自己论文的正确性,对其他的理论和方法大加贬低,这种做法非常危险。因为答委中很可能就是你所反对的理论个方法的坚定支持者,你对此不了解,但其它评委很了解,他也知道其它评委了解。

你的贬低相当于公开打这个答委的脸,你说他能不抽你吗?第三,不要跟答委争执即使你认为答委的理解是错的,你有100%的把握当面驳倒他,也不要这样做。答委表面是跟你交流,其实是在跟其它答委进行无声的交流,答辩是对你的考核,更是对答委的考核。我曾经见过不少情况,学生捅了答委一刀,答委不动声色地提出了连环问题,一个坑接一个坑。

第四,一定要请自己的导师在场有的学生是二导带的,必须把名义上的大导师请到现场,有大导师坐镇,评委都会给五分面子,不会赶尽杀绝。导师在场可以保驾护航,遇到窘境后可以把导师推出来,例如遇到被答委问题将住军了,可以话锋一转,说“我的导师XX教授曾给我讲过这个问题,他认为……”然后导师觉得你说的不准确,会把话题接过去,你就解套了。

答辩状可以开庭才交吗?有什么利弊?

答辩状可以开庭才交吗有什么利弊

完全可以!依我之见一一无论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均未明文强制规定被告方丶被告人必须在开庭前将答辩状或辩护词上交法庭,根据“法无禁止既可为"的法制原则,既然是我国现行三大诉讼法均无要求被告方丶被告人必须在庭审开庭前将答辩状或辩护词丶辩护意见提前上交法庭,那么,被告方丶被告人或诉讼代理人是依法是可以在法庭开庭时宣读后提交给法庭的。

一,开庭后宣读或发表辩护词丶状好吗?依我之见:法庭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的基础上,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搏弈,双方既要知己,更要依法“知彼"。所谓“知彼"就是在开庭前就要千方百计丶想方设法了解诉讼的对方诉求是什么?有哪些证据?每个证据的具体情形?有何瑕疵?证据是否关连并形成锁连?对方诉讼主攻方向与证据是否能有力支持?潜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在何处?法律规定与指控事实或原告诉求是否适用完全一致……如果这一系列作为被告方或被告人的“彼"在庭审前就将自己的证据丶攻防计划全盘上交法庭并让原告方全然知道,原告方就此可以及时调整自己诉讼方案,肯定对被告方丶被告人是不利的。

二,是否所有案件被告方都一定要在“庭审中或后"将答辩状丶辩护词才提交法庭呢?依我之见:如果该民事丶商事丶刑事案件原本就事实很清楚丶证据对双方而言本就确实丶充分,无论在村社区调解双方时己无根本分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己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己经“认罪认罚"希望获得国家审判机关从轻处罚。那么,被告方丶刑事被告人就应该根据法庭,或检察院的要求将民事"答辩状"或辩护词(认罪书)在庭审前,或案件移送法院之前上交法庭或检察院。

论文答辩有什么技巧?应该怎么巧妙回答?

论文答辩无技巧!一,论文是科学、严肃的文章。它是具体的,认真的,实在的,不容掺假。因此,二,答辩也应是秉持同样的态度,具体、认真、实在地做好准备,应答提问、质疑。尽管论文是自家研究成果,文章也是亲手完成,答辩还是需要认真准备——写作原由——研究过程——与过去同类问题的区别——参考文献——相关资料卡——导师简况——注释——与论文相关的其他问题等——并且熟记。

——这是“答”。主辩者或许希望了解你进一步的能力,可能会提出你预料之外的题目。倘若你真感“意外”了,要先静心,再搜集大脑存储,立即组织材料——辩!这点很重要。不管怎样,一定要“辩”!——从容接招固然好,胡搅蛮缠也可以。只要能自圆其说,“何须出处”(苏轼)!答辩答辩,有答有辩;只答不辩,事难完满。另外,守时、衣着、容颜、声音、礼仪也不要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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