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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县劳动局介绍信,干部介绍信没有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8 13:17:44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即使组织上没有指定副职主持工作,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或其他副部长也可以直接指示或协调办公室处理开介绍信这样的小事,部长不可能因为职位空缺而开介绍信。第二,组织部长空缺不影响介绍信的出具。第一,首先,公务员参与选拔本身就是一种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一种五湖四海的干部使用方式,通过组织部门倡导的多种渠道和路径。

老教师找不到分配工作时的干部介绍信,应该怎么办?

老教师找不到分配工作时的干部介绍信,应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在采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数据的时候,其中一个环节,就是要求在职人员提供最初参加工作时的原始证据,包括分配文件、信函等,以证明参加工作时间和身份。2015年信息采集的时候,一时间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管理档案的科室人员,以及管理长期档案和永久档案的档案局,短时间内人满为患,都是前来查找自己原始档案的职工。

有的工作三十四十,马上面临退休,最初参加工作时的资料年深久远,当时人事管理又不规范,人员来源五花八门,查找原始档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两天网上曝光的13岁参加工作的事,也不是不可能发生,剧团、通信员等一些特殊行业,还真有十来岁就参加工作的人员。社保部门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准确、公正,查证入职原始文件,是必要之举,无可厚非。

但是工作方法值得商榷。档案管理是职能部门的是,社保档案信息采集也是社保部门的工作,虽然采集的是个人信息,但直接向个人收集,却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档案局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进行管理,社保部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求这三个部门配合,提供档案信息,既便捷,又合乎程序,还可以保证采集过程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准确性。

对存在疑点的或者查证不到的信息,要求个人配合提供,也是正常程序。直接由个人提供,个人又不掌握、管理个人人事档案,去相关部门查证,既费时费力,又存在程序上的瑕疵,甚为不合理。个人原始档案出现缺失,可以由人事管理部门(科级以上干部是组织部,一般人员和工人是人事局),由这些部门管理档案的部门,按照正常程序,出具证明。

凡走过必留痕迹,虽然文件资料缺失,但个人分配工作、招聘、招考时,都有相应的资料佐证,比如工人的招工表、工资表,大中专毕业生的报道证、派遣证,招考人员手续更为齐全。参加工作,也有同事、领导,也可以充当证人证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于档案缺失,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也有弥补措施,不至于出现因人事档案缺失,影响个人工作或者退休的情况。

如果社保部门因人事档案问题,影响职工社保保障,可以向人事部门举报要求查处,保障个人待遇。真宁腔调,贴心提示:评论刷得太快,来不及全部回复,若有问询,请私信。文章看点:1、社保信息采集,个人档案资料部分,应由相关部门配合提供,而非个人提供;2、个人档案出现缺失,应由人事部门负责补全,个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人证言。

公务员遴选卡在调出这一方,组织部部长空缺不能开介绍信,怎么办?

公务员遴选卡在调出这一方,组织部部长空缺不能开介绍信,怎么办

兄弟,你明显工作没做到位,被人忽悠了。公务员参加遴选有几个基本条件,一是自身条件要匹配报考岗位,比如年龄、任职年限、基层经历等等;二是原单位要同意报考。关于这点,各地发布遴选公告要求考生填写报名表时,一般都会专门注明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也就是说,只有单位同意,你才能报名参加遴选,反之在报名资格审查这一关就过不去。

按题主陈述,你已进入调动程序,说明在报名时单位领导是同意的,并且也通过了笔试面试,进入调档办工资手续的环节。按理,这中间应该不会出现问题,而你却说卡在了调出环节,还是卡在组织部门,并且还是因为组织部长空缺开不出介绍信,同为体制内人员,说出这个理由,你觉得会有人信吗?反正我不信。第一,首先公务员参加遴选,本身是一种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是组织部门提倡的五湖四海、多渠道多路径的干部使用方式。

所以,没有特殊情况,组织部门一般不会为一个公务员的选调提出申请。更何况还是单位同意的选拔。第二,组织部长空缺不影响介绍信的出具。部长空缺时,组织上通常会指定一名副手主持工作,代理部长的日常管理权力,其权力包括审阅相关文件。只要主持工作的副职签字同意,办公室就可以盖章签发相关函件。即使组织上没有指定副职主持工作,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或其他副部长也可以直接指示或协调办公室处理开介绍信这样的小事,部长不可能因为职位空缺而开介绍信。

文章TAG:介绍信劳动局217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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