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公司淘汰最后一名员工,应对被淘汰员工进行补偿。弘哥的意见需要对被淘汰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末位淘汰的特点末位淘汰注重绩效结果的排名,一定比例的员工纳入淘汰范围。被淘汰的员工面临的是转岗、降职、降薪的结果。如果被淘汰的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犯了错误,可以通过提前三天告知,让员工做好无偿离职的准备。
如何淘汰员工?
我其实不喜欢用淘汰这两个字来形容同事,一般到了淘汰环节。基本上属于很差的,难免在离职时会和HR出现一些纠纷的情况,但是为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淘汰掉一部分不好的血液,换新鲜血液是必然的。一淘汰的同事,大部分会出现在试用期环节,主要原因是第一个对方不适应工作节奏和企业文化第二个就是绩效不佳,表现不如人意第三个不服从管理,工作期间出现失误试用期的淘汰单位提前3天说,就可以让员工做好离职准备,不需要补偿金。
这个在试用期合同里已经约定好。员工也可以提前3天说就行,但是要交接清爽才行。二也有转正后后的部分员工被淘汰,这种主要是绩效不佳,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和阻碍公司发展的。三还有一种因为公司业务萎缩或者战略不不清晰盲目扩张导致的裁员。第二三的情况都需要提前一个月给员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处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注意本条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人力资源部门在离职谈判时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的进行谈判,把该补偿给员工的都补偿上,不要压榨员工。因为HR也是员工之一,切不可借着手中的权力来克扣同事,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混,互相留有余地最好不过。我一般都会给离职的同事争取权益最大化,最终他们离职后,跟我长期联系,几年后又再次回到公司来上班。
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需要向被淘汰的员工赔偿吗?谢谢?
红哥观点需要向被淘汰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末位淘汰制作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合理,但在对末位员工的处理上要做到合法! 朋友小七是公司的业务员,在公司工作了将近三年,平时的收入在3000元左右。后来公司为了激发业务员的积极性,出台了末位淘汰的制度,连续三个月业绩累计排名在末位的,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小七在第一阶段的排名中,处于末位,公司以小七违反了公司制度为由,做出了辞退处理 小七以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提请诉讼, 经仲裁开庭审理后,判决公司双培赔偿小七21000元。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合法吗?公司为了提高利润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行末位淘汰制的绩效管理方法是无可厚非的,劳动者业绩处于末位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即使劳动者绩效考核处于末位,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在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辞退处于末位的员工,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如何正确处理绩效考核处于末位的员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的方式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调离当前的岗位。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末尾淘汰制面临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应当向被淘汰的职工支付双倍赔偿金。综上,公司淘汰最后一名员工,应对被淘汰员工进行补偿。我是@向阳红哥,感谢您的阅读!个人观点,欢迎讨论。很期待在职场上读到你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