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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代开专票退款怎么办,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后已缴的税额能申请退还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20:32:2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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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后已缴的税额能申请退还吗

为什么要申请退还?如果是税务给你开错了,税务可能会要求重新开,抵之前交的税。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后已缴的税额能申请退还吗

2,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发票能退票吗 问一问

摘要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可以退票的,因为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有关规定处理。由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对于重新开票的,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退还其已征的税款。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4 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发票能退票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可以退票的,因为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有关规定处理。由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对于重新开票的,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退还其已征的税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祝你生活愉快哦!

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发票能退票吗 问一问

3,税票开错了能不能退款

可以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法条:?第二十一条? 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则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税票开错了能不能退款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现退货怎么处理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按规定方法处理。
退货后符合条件的作废否则开具红字专用票冲回原票

5,去税局办理代开的发票退税应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代开的发票退税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税务登记证副本。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税务登记证副本。3、代开通用机打发票:(1)《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每日申请代开通用机打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累计超过10万元的,提供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6,客户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票退回怎么处理

因为客户已经认证了,客户必须把这部分抵扣的税款补上才能开红字发票,所以必须由客户申请开据红字发票,直接让他们把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给你,你再开具红字发票就行了
对于开票方来说,在发票管理模块中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冲正,然后再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蓝字发票即可。

7,在税局代开的票被退回怎么处理好税可以退不

带上发票联、抵扣联(有点话),以及税票到原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纳税人应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到税务局领取)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你好!可以,去税局重开。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8,退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无论你是销货方还是购货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9,我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先要收回全部的已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开红字发票,所以直接开就行,除第一联做账,其他各联都需要保存备查。
申请单购方申请:1、 专用发票已抵扣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并已抵扣,需退货、或折让,即做进项税额转出。2、 专用发票未抵扣l 抵扣联、记帐联均无法认证。l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l 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l 所开商品名称不符合增值税扣税范围,且未认证。销方申请:1、 因发票有误购方拒收(购方未认证)。销方要在蓝字发票认证期限(90天)内到所属税局申请通知单。2、 因发票有误尚未交付给购方。销方要在蓝字发票的次月内到所属税局申请通知单。各地情况不一样,如果是你方开红发票让对方开个拒收证明,在开票系统里填个红字申请,到你所属的税务局批一下,拿上通知单回来再开负数发票就行
如果是当月的可以作废。如果是跨月的就需要开红票冲回 开红票申请对方可以开具,销方也可以开具。先申请红字通知单,再根据通知单号开具相对应的发票
当月的可以作废。跨月的需要开红票冲回 ,到税管员填表报备
摘录: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以上摘自《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分析解读 有详细说明,请看具体的文件:http://www.mqkjs.cn/regulations/vat/20090630/16.html

10,我在国税局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退税怎么退

写一份错误发票的情况说明,带上错误的发票的全部联次,去给你代开发票的国税局大厅,申请作废发票。作废发票时,要求退回已经预缴的税款。税款会退回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户。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应当去大厅咨询。
当月开错的不用证明,直接在开票系统作废,跨月的要申请,填表就可以了,退票开负数发票。开负数发票的规定 一、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以上规定来自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是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所有规定。根据以上规定,由于无法取得主管国税局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因此无法开具负数发票,那也就无法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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