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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综合税怎么退税,谁知道跨境电商退税怎么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12:25:0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谁知道跨境电商退税怎么算

按货物的,有些货物出口没有退税
找货代分工合作操作流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

谁知道跨境电商退税怎么算

2,跨境电商怎么退税

出口退税一般找专业的公司去操作,现在退税做的好的有宏坤供应链管理公司旗下的“跨易达”平台,这家公司的平台退税很专业而且还做通关、跨境物流空运价格很低到美国只要25/吨,平台也可以查询哪些货物可以退税,退税多少。我用了很长时间了,跨易达我就不多说了直接百度“跨易达”吧

跨境电商怎么退税

3,跨境电商卖家怎么做出口退税

yishop商城系统: 很多跨境b2c的卖家使用海外仓储的服务,头程使用海/空运派送,都是以一般贸易清关的,这种方式在符合出口退税条件下是可以退免税的。今天就来说一说跨境电商b2c的出口退税。 1)使用非一般贸易形式清关,如邮政、快递、专线等b2c门到门派送方式,一般是单个包裹报关清关的,如果要按照一般贸易的形式出口退税是特别麻烦的,为了支持这些卖家退税,政府出台了9610政策,针对的就是这些发货方式的出口退税。这个从15年就开始试行了,现在使用的范围也不是太多。 2)使用一般贸易形式清关,比如使用fba头程,海外仓服务的卖家,一般是大批量发货的,可以按照传统外贸出口的形式来处理。主要要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就可以出口退税。
跨境电商卖家做出口退税时间好像都在一个月左右,如果你是利用的跨境电商平台做的出口,基本上现在都可以提供外包的结汇退税服务了,像寰贸云就承担出口的退税服务。如果你是自己去做退税的话,要准备好你们的合同,交易结汇单据,发票这些个东西自己去跑跑。

跨境电商卖家怎么做出口退税

4,退税怎么操作

个人所得税退税时可以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一般在每年结束后进行退税操作,用户登录app后,在“首页”可以看到“综合所得年度结算”,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完成退税,用户基本不用填写任何信息,后续钱款打到用户的银行卡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退税详细申请步骤如下:1、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可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4、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5、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6、此处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7、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8、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9、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点击申请退税后,纳税人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前期已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您需新增,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

5,跨境电商 第三方支付 怎么退税

第三方支付的跨境电商出口流程可以参考一下步骤:1、提前备案: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出口前,电商平台、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需要在海关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电商平台需将预售商品在跨境通关平台进行备案。联网申报:消费者在网上订购后,电商平台、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物流运单的电子数据发送到跨境通关平台。2、电商企业将零售商品运抵海关监管区后,电商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跨境通关平台申报出境清单。3、跨境通关平台将出境清单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物流运单及商品备案信息进行比对。出境清单比对成功的,自动审结,比对不成功转人工审核。4、便捷通关:审核通过后,跨境通关平台将数据下发至快件现场分拣设备进行实货核放。5、快速验放:工作人员通过快件现场分拣设备,对出口商品进行快速验放。对其中无需开箱查验的商品,“同屏比对”无误后,直接放行;对需要开箱查验的商品,转人工查验。6、汇总申报:在汇总申报周期内,电商企业对已离境放行未汇总的出境清单进行汇总,跨境通关平台按照业务规则归并生成形式出口报关单,通过电子口岸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自动审核结关。企业凭报关单证明联向相关部门办理结汇、退税等手续。第三方支付的跨境电商出口流程,通过以下的流程,能够更加直观的认识。货物从国内仓到达机场港口的海关监管区,资料审核通过后放行,通过空运或者海运到达海外仓,最后通过包裹配送到消费者手上。出口的流程比进口相对简单些。、
目前,第三方支付、外贸收款工具Payoneer账户目前可以直接接收来自欧洲政府的税务退税,以及来自英国税局(HMRC)的退税。

6,如何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问题

跨境电商并未纳入国家政策和海关监管,长期以来面临着退税、结汇的难题,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灰色地带。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退税问题迎刃而解,跨境电商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相关出口退税优惠。  那么,出口退税要怎么享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96号文件明确了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 (免) 税资格认定;  2. 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 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3. 出口货物在退 (免) 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分割单) 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 有关内容相匹配。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同样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 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 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相信随着各项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会享受到政策福利,逐步走向阳光化发展道路!  跨境电商并未纳入国家政策和海关监管,长期以来面临着退税、结汇的难题,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灰色地带。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退税问题迎刃而解,跨境电商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相关出口退税优惠。
包裹不退税。只有你有进出口权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才可以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退免税)。从某种意义上讲,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私人订制”的出口货物,真正让卖主实现了退免税。 何谓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规定,享受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如果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规定的退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条件下电子商务出口享受退免税  (一)享受退税的四种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条件,才能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四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即外贸企业应当取得上述合法凭证,并且与报关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计量单位、出口企业名称等内容相一致。  注意,对上述规定可归纳为: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向出口企业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二)享受免税的三种条件  如果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税条件的,但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三是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如出口企业只有税务登记证,但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未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非出口退税专用联次,购进货物出口时未取得合法凭证等,应当享受免税政策。  注意,在上述规定中,如果出口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均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如何操作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申报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一)退(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作销售的货物,须在作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凭证)与信息齐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免)税。主要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出口企业在当月出口并作销售收入后,将收齐单证(凭证)及收汇的货物于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如果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中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单证(凭证)没有对应电子信息或不符的,应当进行调整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第二步,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单证(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应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例如,某A外贸企业(符合退税条件)2月为境外客户购进一批服装,以电子商务方式进行交易。当月取得购进服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价格为15000元,进项税额为2550元,并在当月全部报关出口已收汇,其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18000元。3月初,A企业将上月作账的18000元外销收入,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凭收齐的单证(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退税预申报,但却发现没有相关的电子信息无法实现退税。4月,A企业收到电子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免退税正式申报。已知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6%,征税率为17%,其应退税额为:  服装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15000×16%=2400(元);结转成本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税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时,采用备案制不再实行申报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7,如何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近些日子,可能是入伏前的天气原因,使原本就对文字有恐惧症的我,变得更加慵懒,只是针对近期广受关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与总局出口退税系统结合进行了系统分析,确定了系统的具体处理方案,回过头来细细想想,虽然在5个地区试点运行,试运行的企业大概有几百户,但对企业的影响还是蛮大的,而现在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关注点大多数集中在整体外贸环境,人民币在货币体系中的价值,属实应该从出口退税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对咱们出口企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对应的出口退税业务究竟如何开展。 首先从出口退税办理需要提供的凭证来看,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出口退税时,是无法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的,并且也没有对应的电子信息,在出口退税申报上面就存在一个较大的变数。 其次,如果试点企业受委托办理代理出口业务,在开具代理证明的时候,也会出现上述同样的情况,在单证办理方面也将受较大的影响。 试点企业的范围目前各地正在上报审批过程中,税务机关如何对试运行的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在对外汇核销单审核方面进行调整,不出现相应的审核疑点,不给企业造成复杂的工作量? 根据管理办法,对人民币账户实施监控管理,在出口退税业务办理中如何监管呢? 简单的分析一下,对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办理的影响还是很大的,需要考虑的细节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必然要对应的进行一番修改,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办法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系统升级之前,试点企业该如何开展出口退税业务呢? 在此,就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应的处理方法,但具体的管理还是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待系统相应的升级完成后,会有一个完整的处理规则,在本文中介绍的是依托目前系统开展业务的处理方法。 一、征求税务机关确认对应的问题是否现在必须申报 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方面可以为后续审核出现的疑点处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如果税务机关同意暂时不申报,待系统升级,那么也可以避免出现超期申报而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对应办理方法 1. 在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建议将试点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说明业务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准备好,一并携带,如果税务机关需要确认企业试点运行身份时,可以直接提供给税务机关,避免往返税企,造成进度延误; 2. 在采集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在备注栏上,增加相应的备注,如“kjmy”(跨境贸易缩写),目前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如果税务机关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备注栏设定标志,否则可以按照建议的方式录入备注信息; 3. 在采集时,涉及到单证不齐以及外汇核销单字段采集时,建议单证不齐标志不要采集“h”,否则会给税务机关后续的日常检查造成麻烦,给企业的后续业务管理带来麻烦;对应的外汇核销单号字段为空; 4. 按照上述采集,在系统一致性检查时会出现异常提示,正常确认申报,生成对应的申报数据; 5. 申报数据上报的税务机关进行预审,会反馈对应的外汇核销单审核疑点,对预审反馈时对相应的外汇核销单疑点不用处理,正常生成正式申报数据; 6. 正式审核时,会出现外汇核销单相关的一系列疑点,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将对应的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确认对应的业务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请税务机关对审核疑点进行处理(如果税务机关审核人员无法确认是否可以调过时,建议多与审核人员沟通); 7. 审核疑点人工处理后,即可通过审核,整体业务办理完结。 三、对与单证业务办理处理机制同出口退税申报业务办理,中间必然会出现相应的审核疑点,将相应能够证明企业身份以及业务的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确认后对审核疑点进行处理即可。 但一定要向委托企业说明,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无法提供对应的外汇核销单,请委托企业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委托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办理具体方式。 同时,在此也提醒委托企业,在开展代理业务时一定要确认受托企业是否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受托企业是否为网上核销企业,对应的业务是否采用人民币结算,同时需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对应的出口退税业务无法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是否可以正常办理出口退税,或需要提供何种资料可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避免影响出口退税业务正常办理。
近期针对广受关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与总局出口退税系统结合进行了系统分析,确定了系统的具体处理方案,回过头来细细想想,虽然在5个地区试点运行,试运行的企业大概有几百户,但对企业的影响还是蛮大的,而现在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关注点大多数集中在整体外贸环境,人民币在货币体系中的价值,属实应该从出口退税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对咱们出口企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对应的出口退税业务究竟如何开展。  首先从出口退税办理需要提供的凭证来看,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出口退税时,是无法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的,并且也没有对应的电子信息,在出口退税申报上面就存在一个较大的变数。  其次,如果试点企业受委托办理代理出口业务,在开具代理证明的时候,也会出现上述同样的情况,在单证办理方面也将受较大的影响。  在此,就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应的处理方法,但具体的管理还是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待系统相应的升级完成后,会有一个完整的处理规则,在本文中介绍的是依托目前系统开展业务的处理方法。  一、征求税务机关确认对应的问题是否现在必须申报  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方面可以为后续审核出现的疑点处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如果税务机关同意暂时不申报,待系统升级,那么也可以避免出现超期申报而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对应办理方法  1. 在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建议将试点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说明业务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准备好,一并携带,如果税务机关需要确认企业试点运行身份时,可以直接提供给税务机关,避免往返税企,造成进度延误;  2. 在采集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在备注栏上,增加相应的备注,如KJMY(跨境贸易缩写),目前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如果税务机关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备注栏设定标志,否则可以按照建议的方式录入备注信息;  3. 在采集时,涉及到单证不齐以及外汇核销单字段采集时,建议单证不齐标志不要采集H,否则会给税务机关后续的日常检查造成麻烦,给企业的后续业务管理带来麻烦;对应的外汇核销单号字段为空;  4. 按照上述采集,在系统一致性检查时会出现异常提示,正常确认申报,生成对应的申报数据;  5. 申报数据上报的税务机关进行预审,会反馈对应的外汇核销单审核疑点,对预审反馈时对相应的外汇核销单疑点不用处理,正常生成正式申报数据;  6. 正式审核时,会出现外汇核销单相关的一系列疑点,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将对应的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确认对应的业务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请税务机关对审核疑点进行处理(如果税务机关审核人员无法确认是否可以调过时,建议多与审核人员沟通);  7. 审核疑点人工处理后,即可通过审核,整体业务办理完结。  三、对与单证业务办理处理机制同出口退税申报业务办理,中间必然会出现相应的审核疑点,将相应能够证明企业身份以及业务的资料提供给工作人员,确认后对审核疑点进行处理即可。  但一定要向委托企业说明,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无法提供对应的外汇核销单,请委托企业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委托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办理具体方式。  同时,在此也提醒委托企业,在开展代理业务时一定要确认受托企业是否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受托企业是否为网上核销企业,对应的业务是否采用人民币结算,同时需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对应的出口退税业务无法提供纸质外汇核销单是否可以正常办理出口退税,或需要提供何种资料可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避免影响出口退税业务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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