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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会废标,要想废标不招你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4 16:20:00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二、投标文件报价错了如何办针对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问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当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因此,开标一览表非常重要,必要重视核对工作。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你所说的情形应该类似第3种情形,虽然你没有说清单价错误原因,但应性质相同。如果参照第4种情形,肯定是与你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是有出入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可以参照第第3种情形处理。

根据规定,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你要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加盖公章,或者由授权代表签字认可。但是你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理由要充分,实事求是。评标委员会认可你提供的材料,是不会废标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评标专家们由于时间较紧,需要核对的资料较多,对这类错误有时还真的发现不了。

三、对招投标工作的一点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如果项目比较复杂,所投产品种类较多、采购清单及报价要求较细,应争取留足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要一到法定时间就开标。如果招投标文件存在一些重大缺陷,可能会废标重来,更加影响工作效率。如果留下一些后遗症,在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时也会反复纠缠,影响工作进度。

标书中商务、技术有哪些问题会导致废标,如何规避?

您好!欢迎关注:巨子令工程任务众包网!了解更多工程造价、施工技术、工程索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你轻轻的一个关注,将为你带来认识上的巨大提升!标书中商务、技术有哪些问题会导致废标,如何规避?投标书首先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次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条款,违法任何一个都会是废标!一 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而导致的废标无论是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无论是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师、还是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技术工程师,我认为,这个问题都可以了解一下的。

关于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这个问题,可以稍微探讨一下,应该能基本满足你想了解的。那么关于“实质性”到底是什么的,我认为实质性分两种:一种是法定的;一种是招标人定的。对于法定部分,无论招标人规定不规定,都属于实质性的内容;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内容部分,同样也属于实质性内容,不响应为废标,怎么理解呢,我们一步步来:法定实质性内容1、合同法规定的实质性内容这儿和大家分享有比较专业的东西,“实质性”的说明出现的最大法律文件应该是全国人大出的《合同法》中:《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是对实质内容最明确、最直接的规定。

也就是,如果招标文件中对此部分内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相应,但投标方没有相应,那即使招标人对此部分的内容不座任何提示要求,投标人的文件也应为非标,不列为废标,是违法法律规定,严格意义上是要追究责任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中对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解释中说明“本条对实质性条款作了列举,所列项目为实质性条款,但实质性条款不限于所列各项。

如对法律的选择也应是实质性的条款。本条对于实质性条款项目的开列具有提示性质。所列实质性条款在实际交易的具体合同中是否构成实质性改变,还需就个案进行具体分析”。3、计价标准是否为实质性内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11】37号)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主要指的是工程计价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等主要条款内容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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