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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个人所得税款,补交个人所得税提醒函是怎么回事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9 00:29:50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个税申报时显示要补缴税款,意味着什么

汇算清缴显示补缴税款,大概有以下5个原因:1、可能存在两处或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5000元的费用扣除,应该扣除一个,扣除多个了。汇算清缴时只能扣除一个,所以需要补税。2、存在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所得,比如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些所得使得综合所得收入提高,个税的档次税率提高,需要补税。上述1情况,即使日常只扣除一个5000元/月的费用,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合并后,也可能使得税率档次提高,涉及补税。

3、别人虚挂你名字领取工资薪金或其他综合所得,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涉及补税。如果这个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是虚构的,而且你也没收到这些所得,建议在个税APP中进行投诉处理。4、收入信息填报错误,比如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我就这么搞过一次,那是2019年度的汇算清缴,头条上12月份有个700多元的收入。这个收入是劳务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高于4000的扣20%的费用,低于的扣800元的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700多元扣除800元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0。

但在汇算清缴填写其他未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应该填写0或者不填写,我就傻乎乎地填写上这700多元了,结果退税的时候,少退了70多元。应税所得额,即收入扣除允许扣除的相关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那个余额才是应税所得额,然后根据这个应税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计算个税。5、平常没有预扣预缴或者少预扣预缴。

这个在工资薪金中发生的概率小,在劳务报酬中发生的概率大些。比如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提供劳务后找税局代开发票,付款方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那么该人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需要补缴个税了。如果是属于下述2个情况,则不需要补税了1、如果纳税人的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付款人或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如果有补税,不管补税金额多少,都不需要补了。

工资每个月都是公司发的,显示要补税,是咋回事?能不能不补?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这种情况要依法补缴税款,因为补缴税款超过了400元免于补缴税款的规定。根据你的工资薪金全年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年工资薪金收入应该超过了12万元,不属于免于办理汇算清缴情况。2.不过建议你可以查看你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赡养60周岁以上老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继续教育等扣除项目是否完整申报,如果没有填报,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补充填报。

如果你有这些漏报项目,估计如果填报后,可能就不需要补缴税款了。3.如果没有漏报扣除项目,需要补缴税款800元,建议你依法补缴税款。如果你未按时补缴税款,未来补缴税款时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要按滞纳税款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一年下来滞纳金就是税款的18%。同时如果未及时缴纳税款,会影响到你个人的信用。7.你的全年应纳税额达到了27000多元,说明你的个人收入还是比较高的,没有必要因为未补缴税款800元影响到你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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