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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的附加税预缴怎么算,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6 06:29:43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准备项目的合同。根据合同在电子税务局做外出经营证明(外经证),然后拿上外经证去项目所在地,预缴2%的增值税和地税附加,取的完税证明后。用于申报时扣除,就完成了。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8号)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2,建筑公司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预缴税款怎么哪些税需要预缴

你好,建筑公司简易计税是按价税合计金额/1.03*0.03预交增值税 一般计税是按价税合计金额/1.09*0.02预交增值税 增值税、增值税附税、印花税、所得税需要预交。

建筑公司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预缴税款怎么算 哪些税需要预缴

3,营改增之后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du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第zhi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dao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专,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属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营改增之后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4,工程行业的附加税怎么算的啊

现行税值看,附加税包括两种:一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二是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基本公式为:附加税=正税的应纳税额x税率.

5,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什么规定预缴应如何计算预缴税款

由于征收营业税时,需要向服务地地税局缴纳营业税。而改征增值税后,为了避免税收从服务地过多转向企业所在地,所以要在服务地预缴,回企业所在地进行账务核算时,凭税票抵缴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管是否简易方法计税,只要跨县提供建筑服务的,都要在服务地预缴,回企业所在地核算时再扣除已预缴的税款。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6,建筑业预缴附加税计算公式

建筑业预缴附加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一般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差额,按照2%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接的老项目、以清包工、甲供工程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差额,按照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即预缴增值税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7,工程增值税预缴税款怎么计算出预征税额

(一)提供建筑服务的“预缴税款”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二)不动产转让的“预缴税款”1、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2、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三)不动产租赁的“预缴税款”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8,工程行业的附加税怎么算的啊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亲,您好,请稍等,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正在快马加鞭的给您整理资料,马上就为小主送 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1)销项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亲还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嘛[开心]很荣幸为您解答哦。[握手]亲,您对我的服务满意吗 如果满意给个5星赞 谢谢您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更多1条 

9,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5653831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10,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一般计算建筑服务增值税额方法:1、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预缴增值的计算: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2、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缴增值的计算: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二、分析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企业按规定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建筑服务怎么预缴税款建筑服务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实际申报纳税的时候抵扣预缴税款。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11,建筑行业预缴税款计算

一、正面回答建筑行业预缴税款计算,建筑行业预缴税款计算,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等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支付的分包款除1加11%乘2%。二、分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三、建筑行业预缴税款是什么意思预缴税款就是预先交纳税金,即实际纳税时间还没到,提前交了税金而已,而缴纳税款就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现的税款依法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完全彻底地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相对于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12,工程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对于取得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式不同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二、分析:申报时应填写,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第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三、建筑服务预交税款流程有分包方的,首先由分包方按照预缴款流程预缴税款后,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总包方收到分包方的建筑服务发票后,在所在省税务局网上平台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资料。审核无误后,由税务机关打印完税凭证,缴纳税款。
文章TAG:建筑服务的附加税预缴怎么算建筑服务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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