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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 人数怎么确定,办理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7 13:45:0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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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这2人不计入职工人数.以缴纳社保,并且报个税明细申报人数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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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2,公司残疾人保障金如何核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计提的时候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残保金。 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公司残疾人保障金如何核定

3,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依据的职工人数如何确认

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是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确定。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年平均人数,包括固定工、内退人员、用工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可按该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人事、统计、财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依据的职工人数如何确认

4,本月临时用工45人只此一个月这样明年核定残保金的时候人

按平均数计算,60+45=105 , 105 / 12= 应缴纳的人数,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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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残保金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残保金职工人数如何计算: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条例:(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6,残疾人保障金怎么交怎么判断应该交几个人的残保的金额是多少

国家规定残疾人职工达1.5%(北京1.7%)就免交了不达标或无的话按比例交北京的少一个残疾人2012年交30249元贵公司不知在什么地方,标准上网查一下就知道了,交多少一算便知了.以上内容供参考
你说呢...

7,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依据的职工人数如何确认

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是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确定。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年平均人数,包括固定工、内退人员、用工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可按该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人事、统计、财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8,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依据的职工人数如何确认

答: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是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年平均人数,包括固定工、内退人员、用工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可按该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人事、统计、财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9,要交07年残保金了人数如何确认啊

按07年1月-12月人数相加除以12
12月工资表做几个人就按几个人
你签定合同的是几个人,就按几个人交。
一般就交你们公司的平均人数就可以了
残保金是保障残疾人就业,如果公司有残疾人,到达一定比例可以不交残保金
文章TAG:残疾人保障金残疾残疾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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