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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怎么处理,不好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没有认证怎么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4 07:11:52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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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好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没有认证怎么处理

作转出处理,记入成本费用。
首先要确认的是,你是不是处在纳税辅导期,如果是,那么认证的发票次月才能抵扣。 如果不是处于纳税辅导期,那么请看你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的,如果是,请将该金额结转到相应成本中。 如果以上两者都不是,而是一般纳税人。按道理,认证的发票都会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自动体现,请确认是否因本月销售销项小于进项而导致未抵扣,如果是,请看主表中是否有留底进项税额,如果有,不用担心,以后会自动抵扣。 如果认证了,并且申报表中没有留底进项税额,请马上与税务专管员联系,看是否是国税系统出现问题,导致认证的进项不能抵扣。 当然,如果认证的进行是不符合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项目的话,那么请做进项转出。

不好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没有认证怎么处理

2,已抵扣进项税发生不得抵扣情况怎么扣减

在发生不得抵扣情况的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会计分录为:借:相关科目(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等,根据不得抵扣的具体情形确定,将原从资产、成本、费用类科目分离出来的进项税额转回)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发生不得抵扣情况怎么扣减

3,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公司即将搬迁至其他省市,那么公司就在其他省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并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手续,待一切手续完备后,再去注销原公司,在原公司注销前,原公司将账面存货余额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搬迁至其他省市新公司,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搬迁至其他省市或其他相关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那么就不存在留抵税额了)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存货: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包括在产品或半成品)新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存货: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包括在产品或半成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那么新公司可作为进项抵扣)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公司或其他相关科目
1、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交增值税,也不做纳税分录。2、对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部分,可以留作以后抵扣。

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4,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进货物或发生费用支出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贷:银行存款2、若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后,需做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企业购进货物或发生费用时应使用价税合计金额计入相关科目。根据税法有关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如下: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5,我认证的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了公司要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认证了就能抵扣呀,如果是你忘记抵扣的话,,,那就问一下专管员了,看能不能有解决的办法,之前有遇到一位是认证了但是无抵扣的,税额也不低,不过,税局也无有办法罗,也就只好作罢。但愿你的运气会好些吧。
(是不是填错表了)在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情况下认证发票可以留抵,下一个月抵扣就可以了。
认证过去了就能抵扣,为什么呢?除非取得该进项票是虚开、走逃、失联,与会计无干呐!如果是这样,谁弄来的发票谁负责,实在不行向税务机关或经侦举报该发票,弄个水落石出,看看谁是法律责任承载者!
为什么让你赔偿,先确认你认证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的原因,再来说分析到底是谁的责任。赔偿太严重了,适当经济处罚还可以接受。
1. 发票是否是虚开?2. 如果是,不仅有经济责任,还有刑事责任

6,未抵扣的进项税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当月收到的进项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可以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科目进行核算。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未进行认证的,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7,税不予抵扣怎么处理

所得税审核、年度审计时,发现不少人对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理解不恰当,科目使用不正确,期末如何处理不明确等;这些人既有企业会计人员,也有不少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企业会计制度对“应交增值税科目”做了详细的规范,但对于各种类型企业如何设置科目,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理解起来还是有点困难;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归纳总结。 一、为什么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 主要从税收方面探寻原因,首先上期的进项税可留到下期进行抵扣,即当月有借方余额,可留抵;其次上期的销项税,则不能用下期的进项税抵扣,即当月有贷方余额,要先交税;为了能够明确区分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留抵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所以,要分别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往往在下月10日前申报上月的增值税,一般来说,“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反映待抵扣增值税,或者是0;“未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或者贷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或者是0。
只能做到费用或固定资产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只能做到费用或固定资产。
进费用或固定资产,同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做进项转出...冲红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其金额应该进入相应的固定资产或存货成本

8,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应怎样做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如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增值税法规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首先计算出在产品、产成品中耗用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购进额,然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即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与负担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按实际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成本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成品科目,按计算出的应转出的税金数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9,出口的进项发票认证不抵扣的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出口的进项发票认证不抵扣的进项税做会计分录:借:原材料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如:A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材料金额 1000元 进项170元,认证没有通过,则记入材料成本,即:借 原材料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外贸企业:购进分录: 借:库存商品(出口),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出口退税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收账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货时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XXXX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结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XX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申报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票怎么办

2016年3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对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你已经申报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更正增值税申报表,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同时有滞纳金。在下一期增值税申报时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做转出处理。

11,免税企业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征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不论是享受退税或免税,都是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符合征税政策的,则进项税可以抵扣。对于不得抵扣的,如果能在开始就区分开的,可认证后不抵扣:对于当期的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额,可在抵扣后再做进项转出,根据当期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转出额=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免税收入/全部收入。处理免税企业进项税需要注意的细节?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综上所述,免税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认证后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增加企业的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2,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一)取得了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四)用于非正常损失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五)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转出的情况对出口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来料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其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如下:货物在购进或储存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非正常财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部分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处理上,应作转出处理。一般的做法是: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待查明原因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一条(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第十二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第十三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第十四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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