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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服务怎么出口,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后应向主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3 21:34:0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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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后应向主

错的。是在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开展业务,才能办理免抵退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后应向主

2,应税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如何核算

问题描述: 问:应税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如何核算? 问题答复:答:试点纳税人申报应税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的,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单独核算免征增值税收入,收取的款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计算相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

应税服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如何核算

3,我想问一下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

百&财&易教育老师为您回答: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服务出口退(免)税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将其计税方法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

我想问一下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

4,对新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出口退免税

对新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自发生首笔零税率应税服务之日(国际运输企业以提单载明的日期为准,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企业以收款凭证载明日期的月份为准)起6个月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按月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6个月内各月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在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在第7个月将各月累计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办理退库。自第7个月起,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按月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错的。是在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开展业务,才能办理免抵退

5,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如何计算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二)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同时有货物出口的,可结合现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公式一并计算免抵退税。"

6,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的账务核算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将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消费税税款金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或用于其他方面的,委托方应将被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产品,如果改变用途,应将改变用途部分所应负担的消费税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转出。 2.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按所含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用于其他方面或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得抵扣,其消费税计入成本。 外购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过程中,如改变用途,应将改变用途的部分所负担的消费税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转出。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其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由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可以在出口时,直接予以免税。以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也可以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如:化妆品公司自营出口化妆品一批,价款600000元,后有20%的货物退回,但尚未在国内销售,则该化妆品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化妆品公司自营出口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2、化妆品公司收到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20000  因为尚未在国内实现销售,所以不必办理补交消费税的手续;如果该批化妆品于退货后不久在国内实现了销售,则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其会计处理同一般销售业务。

7,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当怎样办理增值税退税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退(免)税。逾期未收齐有关凭证申报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退(免)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缴纳增值税。  (一)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  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载货、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或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电子数据);  (2)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  (3)如属于期租、程租或湿租方式的承租方的,还要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上述第(1)、(2)项原始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留存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备查。  (二)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  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  (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研发、设计合同;  (3)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发票;  (4)《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附件3);  (5)从与签订研发、设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  (三)外贸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在办理应税服务免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和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明细申报表》(附件4);  3.填列外购对应的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4.以下原始凭证:  (1)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3)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提供本条第(二)项第5目所列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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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营改增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一、出口退税(免)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 (二)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零税率应税服 务(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 1.国际运输服务(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需要注意,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 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 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2.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 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 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 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 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需要注意,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 务、设计服务不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新提供者 零税率应税服务新提供者,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以前未发生过上述所列零税率应税服务相关业务的纳税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 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13 号)的有关 规定,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时, 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 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 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的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运输”;从事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 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提 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前, 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免抵退税。 三、注意事项: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认定时,须向主管税 务机关提供证明在营改增试点以前发生过零税率应税服务 的资料,不能提供者,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新零税率应税 服务提供者”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进行标识,对新零税 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执行“6 个月内各月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 在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在第7 个月将各月累计审核无误的应 退税额一次性办理退库”的规定。 (二)如符合认定条件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于原 适用免退税(外贸企业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应申请将其 计税方法变更为免抵退税办法。
按照所交增值税额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39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21应交税费-应交教育附加费0.09应交税费-应交堤围费0.03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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