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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7 06:37:49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王安石为了自己变法的便利,将这批有能力又正直的臣子都打下了台,这样一来,他就必须选择另一批臣子来执行他的政策,这个时候,他能选择的就只剩下那些拍马钻营之徒了。这些人的确没有反对王安石的政治主张,但他们绝不缺乏自我意识,很快他们就学会了如何利用新法来为自己谋利,这就更败坏了新法,加速了变法的失败。这就是王安石的第一个性格缺点,就是“独”。

二、王安石要求变法立刻生效,导致官员在执行时粗糙应付了事王安石的第二个性格缺点就是“急”,俗话说得好,事缓则圆,生活中的事情如此,更何况是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那是因循日久,千头万绪。可是王安石却要求他的变法立马见效,短时间内推出了好多种新法,上到官员下到百姓是应接不暇,原来平静的生产生活倍受骚扰。青苗法、免役法、淤田法、方田法、保甲法等等,百姓和官员们往往还没弄清楚上个法是怎么回事,下一个法紧接着就来了。

官员们天天学新法学政策,这就有点儿像现在有些公司一天到晚忙着开会、忙着汇报、忙着总结,弄得员工的本职工作都没有时间去干。王安石很着急,急得没空让法律认认真真地执行下去,这也让很多本该对老百姓有利的法律,最终却变成了剥削百姓的新工具。就好比说青苗法,所谓青苗法是政府在农民青黄不接、无粮可吃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的一项法律,等到第二年丰收,农民有余粮,再将钱还给政府。

如此一来,政府得到利息收益,百姓也能够度过灾年。想法本来是不错的,可是王安石的急让这项法律执行得那是相当粗糙,王安石很急,所以他给下面的执行官员下达了一个额度指标,每年必须贷出去多少多少钱,收回来多少多少利息。老大在上面天天催,怎么办呢?下面的人自有对策,比如十户人家里只有一户需要货款,但是因为上面催得急,基层官吏也就不去调查这户人家到底是哪户,而是随便抓一户人家,要求这户人家贷款。

到最后,地方政府执行青苗法就变成了强制贷款,强行收租,把额度指标完成了事。就好比公司里一个项目负责人五分钟一催十分钟一问,那下面的职工能把这个活儿干细了才怪呢。结束语王安石其实是一个极有才华的人,他是真正地能做到过目不忘,下笔千言的人才。但是任他是如何的大才,也只不过是青史上寥寥的几笔,真正值得我们铭记的是一个人越是大才就越要提醒自己戒独、戒急。

每个人都需要以他人为镜,来反思自己,并时刻调整自己的行为。而一个当权者太独,一味地清除异已,便很容易走向一个极端,并且无法察觉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导致一错再错。如果一个人做事太急,就会忽视客观条件,一味地以主观意识来推动事情的发展,违反了事物进展的规律,那就什么也做不成。我们看历史不仅是要宏观地看,也要微观地看,看到历史人物伟大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不足的一面,并从中进行反思。

为什么说商鞅变法是历史上重大的改革和制度创新?

秦国在诸侯国中出身较低、地理位置偏僻,不受中原诸侯待见,常常和西戎混为一谈,诸侯会盟也被排除在外,被认为是“边鄙”之国,“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战国时各国为在争霸战争中取胜,纷纷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进行变法。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变法。

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商鞅变法前秦国的经济制度是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经济制度,在这种经济制度下,实行的是落后的劳役地租和沉重的实物地租,农奴对生产缺乏积极性,生产效率低。而且封建领主对土地有世袭所有权,容易形成封建割据,削弱国家力量。春秋战国时期,因为铁犁牛耕的使用,大量私田被开垦。

商鞅运用政治权力废除了田地的封疆阡陌,彻底摧毁了旧领主贵族这一利益集团占有土地的世袭垄断特权,使土地得以自由买卖,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为新兴地主制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从而奠定了地主制经济在秦国的支配地位。符合了新兴地主阶级和广大的土地小私有者对农垦的切身愿望,因而大大有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所以,商鞅变法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从而使秦国“民以殷盛,国以富强”。此外,经济上还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的基础。这项政策影响深远,直至清末仍在奉行。军事上: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制定二十军爵制。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使秦军成为虎狼之师,为统一六国提供了强大的军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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