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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土地确权多少年,兴安区工农业齐头并进发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7 06:04:45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可能你把“土地确权”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弄混淆了!全国范围内“土地确权”工作将于2018年全部完成!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截至目前,已经有很多地区的土地确权工作全部完成,农民朋友们已经拿到土地确权挣!第二轮土地承包期1997年开始2027年截止!我国的土地政策一般来说是长期稳定,保持不变,土地承包期一般是30年一更改!众所周知,我国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了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土地后三十年如何确权?

土地后三十年如何确权

土地后三十年,应该指的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全国各地开始的时间不同,最早的开始于1993年,最晚的开始于1999年。虽然第二轮土地承包各地开始的时间不同,但是土地承包期都是相同的,耕地承包期是30年、草地是30-50年、林地是30-70年。比如,你所在地是在1993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以耕地承包期30年为例,会在2023年到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承包期至2053年。

土地确权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也就是说你目前领取的土地确权证书,土地承包期限一栏会注明“1993年始至2023年止”。当然土地确权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再延长30年,会不会重新对土地确权?不会的。因为在新一轮土地延包时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且不得打乱重分,也就是说你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哪些土地,在新一轮土地延包的30年之中,还会承包哪些土地,所以在新一轮土地延包时不会再重新对土地进行确权。

土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土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土地确权结束目前还没法结束。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在制定政策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和情况,如果过早的草草结束,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土地确权开始时主要目的是认可和认定,就是要把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进行一次认可和认定,发给土地使用证,予以使用权属的认定。但在确权过程中出现了两大问题,一是实际耕种面积和账面面积不一致,多数是耕种面积大于账面面积,本组之中相同人口的农户实际耕种土地面积相差太大,如果按现在实际耕种面积进行确权,就会苦乐不均,有失社会的公平性,尤其是有些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多年占用经营村集体土地,要是把这部分土地确认给他们,群众会有很大意见,会引发社会问题。

二是农户土地不集中,农户经营的十几亩土地多达五六块之多,不便于集约经营,对农村产业化调整存在着很不利的因素,也不符合国家一户一田的政策,这些问题都是问题存在在先,制定政策滞后造成的,制定政策时没有认真调查和调研,目前这些问题不进行解决,土地确权工作是没办法继续进行的。在土地确权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有个村书记向我咨询土地确权工作,我告诉他在确权工作中一定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要不然确权工作等于白做。

在争取镇领导同意后,开始制定方案,然后把方案放到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上讨论通过,再进行实施。具体做法是先把村里的土地进行核量,把农户多余土地计算出来,然后优先分给没有土地的新出生人口,再把多余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户,在账面上确定好农户应分土地面积后,再本着一户一田的原则,尽量使农户的土地集中。剩余零星地块,由于农户所分的面积非常少,不便于经营,统一交给合作社经营管理、农户分红的形式经营,至于交给哪个合作社经营,由农户自主选择。

当初这种土地确权方式还没有找到政策依据,不敢说打乱重分,因为打乱重分是违反政策的,经过苦思冥想,取了个规划并地的好名字,当时还不知道有一户一田的说法。这种做法成功后,市、县先来村里进行调研,基本上给予肯定,省内有个县也来参观学习,认为这种办法好,回去后在全县开展以这种形式的土地确权工作。后来省和国家农业部门也来调研,省里认可这种做法,农业部门予以否认,认为是违反了当初制定的政策原则。

土地确权后有使用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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