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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继承赠予哪个税少,继承买卖赠予哪个钱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11 12:41:37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七)建立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八)被拆迁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二、增值税1、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 5%)×5%2、个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自建自用住房),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5、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土地增值税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个人非住房转让按实征收土地增值税(1)计算公式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3、转让收入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4、扣除项目金额的规定(1)能取得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旧房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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