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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孩子高层扔下灭火器,盛润美丽源怎么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3 04:05:40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无独有偶,就在昨天(7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盛润美丽源小区5号楼1单元(临街,共32层)两个冰镇饮料瓶从天而将,将2号楼业主停在下面的宝马车后窗玻璃砸得稀碎。

郑州13岁小孩高层扔下2个灭火器,楼下散步女子险被砸到,业主全怒了:驱逐这家人;家属将挨家挨户道歉。你怎么看?

郑州13岁小孩高层扔下2个灭火器,楼下散步女子险被砸到,业主全怒了:驱逐这家人;家属将挨家挨户道歉你怎么看

2019年7月8日晚7点半,在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36号楼2单元,两个灭火器陆续从楼层高空掉落,险些砸中下楼准备散步的徐女士一家人,其中一个灭火器砸坏一辆电瓶车。不少业主目睹了这恐怖的一幕,一层层排查灭火器,16层灭火器遗失。业主逐个询问16层住户,其中一家租户承认灭火器是其13岁的孩子扔下去的。

业主找到入驻小区的物业公司(河南永恒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调此事,物业公司客服部人员给这家租户做工作,孩子家长答应书面道歉,说会好好教育孩子,并准备挨家挨户敲门道歉。业主对道歉不满意,一致要求把这家租户驱逐。物业公司介绍这家租户租期一年,7月1日刚签的租房合同,物业公司无权驱逐。物业公司已经粘贴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并表示下午就会安装监控。

无独有偶,就在昨天(7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盛润美丽源小区5号楼1单元(临街,共32层)两个冰镇饮料瓶从天而将,将2号楼业主停在下面的宝马车后窗玻璃砸得稀碎。找不到肇事者,车主准备起诉全楼。7月2日贵阳一个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中一中年女子头部,抢救无效死亡。高空抛物,是会死人的!高空抛物是违法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87条补充说明住户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比如不在现场证明),可以免于承担责任。未成年人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高空抛物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次事件虽然没有人员伤亡,只砸坏一辆电瓶车,但业主心有余悸,一致要求这家人搬离,不接受道歉。

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这家租户即使搬离了,就能保证新租户不会高空抛物了吗?1、房主不能把房屋一租了事,要事先给准备入住的租户讲清楚各种注意事项,比如严禁高空抛物,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投放到楼下垃圾桶等等,每位业主要增强安全意识;2、家长要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注重言传身教,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教育、引导孩子。

本事件中,孩子已经13岁了(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了),为什么会有如此怪异举动呢?让人不解;3、请勿在阳台挡墙上摆放拖把、花盆、瓶瓶罐罐等杂物,以防止意外;4、杜绝高空抛物作为创建文明小区的一项硬性指标。物业公司警示、预防高空抛物危害不到位的,属于物业管理职责缺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本事件中业主群情激愤,先在业主群里讨论处理办法,并逐层排查,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

这种处理形式,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是可以推广学习的。但是,不接受道歉,要求驱逐租户,是否有点符合心理学中的“暂时群体无意识暴行”?如果这家人不是租户,而是小区的一家业主,那也要驱逐吗?都是小区住户,没必要分租户还是业主吧,重点是这家人如果真能书面道歉,并且挨家挨户敲门道歉(13岁的孩子应该陪同家长一起),那日后起码这家人高空抛物的可能性被排除了吧!群情激愤、群体无意识后,业主应该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不能留下歧视租户的口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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